亭長

【持續更新】高清無碼AV Seed集中帖

Decrease Font Size Increase Font Size 文字大小 列印

屌!網絡廿三條過咗,ThisAV都無得你上啊!即刻著返條褲幫手Share啦!

 julia2

 

香港網絡大典—網絡23條

「網絡23條」是指香港政府修訂部分法例,對互聯網進行規管,並把現有法例引申覆蓋到網絡的俗稱,名稱來自《基本法》中有關《國家安全法》的「23條」。

網民認為有關條例會令改圖、改編歌曲等二次創作有機會負上刑責,群起反對,結果政府在2012年5月擱置有關修訂。至2013年7月,政府再次展開諮詢,研究如何將這類「戲仿作品」豁免刑責,及後政府建議將部分特定作品,可考慮豁免刑事或民事責任。

2015年12月上旬,網絡廿三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當時網民視線已被各種娛樂新聞如郭富城結新歡等轉移,對此關注嚴重不足。另外亦有傳泛民已默許通過法例,形勢危急。

 

知識產權署—<<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常見問答

4.7 創作舊曲新詞會否獲版權豁免?

答: 舊曲新詞是指重新為某首歌曲填上新詞。如果只是填上新詞而沒有複製原有歌詞的實質部分,純以文本表達新詞而不涉及複製或演唱原有的音樂部分,並不構成侵權。但如演唱填上新詞的歌曲並上載至互聯網,或進行錄製並分發便有可能構成侵權。

 

Unwire.hk—上網就關你事 ! 「網絡 23 條」版權條例(修訂)草案 15 條 FAQ 懶人包

5. 都豁免了,那還有什麼好反對?

政府只針對上次網民反應最大的部份對行豁免,事實上很多其他範疇,例如電視 CAP 圖、二次創作、同人誌等,都沒有得到保護。

9. 還有什麼會犯此條例?

為舊曲填新詞後在網上唱出;以抒發個人情感或展示才華演繹他人作品;串流直播中播放別人的歌曲;串流別人的遊戲等,如不屬豁免範圍 (惡搞、時事、教學等) 內,都可能犯上此版權條例。

 

蘋果日報—【網絡23條】惡法又殺到! 網民「瀨嘢」易到無譜

立法會下周三(12月9日)恢復二讀表決被形容為「網絡23條」的「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多個網民組織聯同法律界人士,指草案沒有「開放式豁免」等安排,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發起聯署,要求在所有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並引入「開放式豁免」。特首梁振英今日出席一個知識產權活動致辭時,指香港要持續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故希望立法會可以盡快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讓版權人獲得保障,令持分者得益。

 

蘋果日報—梁特表明冀通過網絡23條    創作人恐受打壓 周博賢:漠視傳播自由

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或於下周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屆時或觸發繼政改之後另一個政治炸彈。特首梁振英表明希望通過,保障知識產權。但不少網民與鍵盤戰士擔心新條例會成為政府打壓網上創作自由的政治工具。身為創作人兼版權人的周博賢指,即使政府已接納網民部份訴求加入戲仿等豁免,對創作自由的保障仍不足,「唔可以因為自己小小利益,而完全漠視成個社會傳播自由,計落條數係得不償失」。

 

蘋果日報—【網絡23條】將恢復二讀 團體聯署斥糖衣毒藥損二次創作

惟網民認為,這些豁免未能釋除「惡法」憂慮,因豁免以外的二次創作,包括翻唱、漫畫同人誌、串流打機、抒情改詞等,仍不獲豁免,且被列為刑事罪行,批評新修訂「根本是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的糖衣毒藥」,他們在聯署信中,促議員否決「網絡23條」,力爭「開放式豁免」保護二次創作及網絡自由。

 

e-zone—「網絡 23 條」下周三恢復二讀 【懶人包】1 分鐘了解版權條例草案

4:串流打機隨時犯法

在這個網民認為是「鳥籠」的「公平處理」下,於豁免範籌以外的創作,例如:認真翻唱、漫畫同人誌、串流打機、抒情改詞等,都有機會觸犯條例。

5:「用戶衍生 UGC」建議不獲接納

鍵盤戰線與版權及二次創作聯盟,曾為以上的憂慮,於諮詢期內向政府提出加入「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GC)的豁免,即是個人用戶為了個人目的之非牟利創作,只要創作沒有對原作品的版權利益造成實質損失,又或取代原有市場,則可獲豁免。全這個建議不獲政府接納。

 

明報—【網絡23條】鍵盤戰線:社會對政府不信任 憂利用成政治打壓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今早在商台節目上表示,今次政府提出的修訂草案較2011年的確釋出善意及進步,但仍未完善,特別是在目前社會對政府不信任的狀態下,難免令網民擔心法例會被利用成政治打壓工具。
她又說,版權法會不斷更新,但不認同這樣就不爭取一個更好的方案,不希望在還未更新前,已有無辜受害的網民中招,故希望政府可接納提出的多項修訂。

 

反對網絡23條聯署

近年,政府曾多次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告網民。縱然,政府辯稱「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下。但我們就發現2005 年「古惑天皇」一案中,政府曾越俎代庖為版權持有人提出刑事檢控時用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及版權刑事罪交替控告被告人。由此可見,政府早有預謀將「網絡23條」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合體,成為限制網絡及創作自由的最強完全體!

 

蘋果日報—網民憂誤墮法網    草案拖拉4年

不過任何不屬上述範疇的二次創作,在新修訂下仍被視為侵權,如同人誌創作、網上直播打機等,令網民不滿。另有網民要求加入開放式豁免,即全面豁免所有作個人用途的非牟利作品;以及採納公平使用原則,即不設特定豁免範圍,由法庭逐一判斷創作是否對原創人構成不公,但全遭政府拒絕。當局解釋指包括有關建議的概念含糊、未必符國際協議、重大改變版權法制度超出今次立法工作範疇等。

 

輔仁媒體—網絡廿三條 正行生意都可墮法網

當網絡世界在熱議網絡廿三條如何打壓惡搞、改圖的時候,有誰可以保證,一些日常生活的小事不會令一個普通人誤墮法網?玩版權可以叫正行生意摺埋!班人玩得社運,夠膽惡搞當權派,若非天真,應一開始已想到各種可能後果。政府不應以為網絡廿三條可以阻止「義士」前仆後繼,相反,惡法一立,治不了「刁民」,出了一兩個不合理的案例,不執法則政府威信掃地,「刁民」更加有峙無恐;惡法橫行則民怨益深,自由經濟亦盪然無存。

 

輔仁媒體—屌你網絡廿三條又來啦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一旦通過,對市民會做成極大既影響。例如MK仔最鐘意post既歌詞唔post得,潮童最鐘意share既cap圖唔share得,甚或到歌詞唔改得、圖唔改得,youtube隨時都唔share得。原因係是次修定草案並無替上述既事作出豁免。打個比如,姐係到時你上網問人「長傳急攻=踢法陳舊?」會犯法,因為你冇版權;去睇港隊踼波唔會比你播《黃金入球》,因為你冇版權;達哥唔可以翻唱其他歌,又係因為你冇版權。想做上述既事?得!但係首先你要係做既時候加reference,加一d隨時煩過你交assignment或是essay既reference。平時返工返學時已經夠麻煩,唔通連上網都要搞成咁?

 

 姐死姐還在—《哪一天我們會畀人拉?》

我第一時間就上返自己個page,睇下我個page有幾多野會喺「網絡23條」落實後「瀨野」,睇下我會幾易「畀人拉」,然後一開個page,發現我百分之百要洗定八月十五,唔洗拉條scrolling bar落內文,個page條banner就已經「瀨野」。我純粹發出窮撚嘅哀號,都有機會畀人拉。

決定我會唔會畀人拉嘅關鍵,係在於我得唔得到政府嘅豁免。問題來啦,我「年年月月晚晚朝朝密密」屌政府,特衰政府咁「公正公開」,佢肯肯定會前事不計咁……告鳩我。

 

 

=============================================

Mall Mall Store貨品來自英美,代購費用低廉!

http://bit.ly/29bRWoO

經連結申請DBS Black World MasterCard,新客戶即賞額外1,000里數,迎新優惠可享$1.2=1里。

https://go.dbs.com/29fpTdL

iHerb售賣美國有機健康產品、日用品、護膚品等等,買滿指定金額可享免費順豐送貨。首次購買結帳時輸入DCP206折扣碼,可享$5 USD折扣。

http://bit.ly/29hCy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