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我老母生我唔係女人

女性平權已經平到極權,有咩事覺得自己比人壓迫壓抑可以二話不說話係父權嘅錯,到底一個人嘅生活發生過咩事先可以咩都拉到落父權度?香港有條法例叫「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其中「不道德行為」可以指賣淫,即係成件事有「道德」成份係入面呀,又唔見人講下?定係法律都好父權?
原來友誼波無法增進友誼

不成文規定,一夜情之後,大家總要手牽手下去吃個早餐,演一場卿卿我我的戲碼,那麼看起來整件事會有些愛情的感覺,口耳相傳時,為交配而交配的感覺相對沒那麼濃重。「男未婚女未嫁,放輕鬆點。」我們在麥當勞,你終於酒醒,一口魚柳包還在嘴裡,安慰著我的弱小心靈。
那遙不可及的SP夢

人本身就有不同方面的需求,那些能歌擅舞的女人、溫柔體貼的女人、粗通文墨的女人,我的少年夢,就是和她們各有一場專屬的故事──不一定是情欲交纏的春色戲,把臂暢遊各地,或鑽研世間上的學問亦不失為美事。
梗有一個係左近「我都想搵返個sp」

都搵咗做sp啦 就唔好尷尬 一開始同佢講定有咩唔做得先 例如:一定要戴套、唔可以綑綁等等,亦都可以講自己鍾意啲咩咁,睇下配唔配合到。如果唔想太close,可以講定唔想add facebook, ig個d,覺得大家應該有d距離。
今時今日不難找SP, 不過…

從前,我會覺得愛和性是不可分割的東西。有些人無法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發生性行為,認為性必然是基於愛之上。有些人卻認為性和愛是兩回事,就算跟陌生人發生性行為亦毫無問題。Jason對他的各個SP都沒有感情可言,他們每次「完事」之後便會道別,不會過問對方的私事。其實,他的SP都和他住得很近(畢竟是「附近的人」嘛) ,但就算他們在街上碰面也不會打招呼,只會扮作是不認識。當然,我曾聽過有些人和伴侶是由一夜情關係發展而成,但這是極為罕見的例子。